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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警察枪击案:人醉枪也醉,子弹会拐弯?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4-03-14

据媒体报道,2013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受伤。笔者有幸接触到本案的相关材料,发现了许多无论记者、政府还是法庭都没告诉我们的一些匪夷所思、意想不到的事实真相。

 

(一)老板娘的生命是被会拐弯的子弹夺去的?

贵港中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胡平是一进门就对着被害人蔡世勇和死者吴英连开三枪,然后蔡世勇再抢枪。但通过对死者尸检报告和被害人伤情鉴定报告进行分析发了一审判决无法解释的问题:

被害人吴英有三个伤口一次性形成的,由于从左手前臂是档在左胸前的,子弹从左手前臂穿透,从左胸再射入,向右下行,停在右腰间。如图所示

很显然,这一枪不是正对吴英打的,而是从吴英的侧面的左上方向右下方、自上而下地打入的,倾斜的角度估计在40-50度之间。

(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当时在场的三名证人对于具体的与枪击有关的描述各有不同:

老板蔡世勇:

1、         胡平把枪对着张寿善的头;

2、         胡平把枪拍在桌台上;

3、         胡平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

4、         胡平对着蔡世勇的肩开了一枪;

5、         胡平对着吴英的头开了一枪;

6、         蔡世勇和胡平抢枪。

 

证人之一的王集成:

1、         胡平把枪拍在桌台上;

2、         胡平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

3、         胡平把枪对着张寿善的头;

4、         胡平把枪指向蔡世勇、吴英,蔡世勇挥手将枪拨开;

5、         胡平回枪,对着吴英的头开了一枪;

 

证人之一的张寿善:

1、         胡平把枪拍在桌台上;

2、         胡平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

3、         胡平把枪对着张寿善的头;

4、         胡平把枪指向蔡世勇、吴英,蔡世勇起身,两人推挡在一起;

5、         出门后听到2声枪响。

 

综合以上各点,有部分内容是一致的:

1、胡平确是拿枪指着张寿善的头但是没有开枪;

2、胡平在蔡世勇面前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

3、胡平把枪拍在桌台上

 

上述3点之间的顺序不能确定,但是可以看出胡平并非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不由分说、抬枪就射,而是存在蔡世勇与胡平打斗抢枪的过程,结合第一个疑问,那么出现会拐弯的子弹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在两名被害者受枪击前,蔡世勇去抢胡平的枪,继而出现枪身被抬高,枪口向下开枪的情况。当然,这种姿势根本无法瞄准,正常人也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射击的,只有在搏斗抢枪时会出现。既然击发枪支是在那么短短的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发生的,因此也就不能排除双方在搏斗中不慎击发或枪支走火的情况,因此蔡世勇什么时候和胡平抢枪,是在吴英中枪之前还是之后,就是本案的关键。此外,三名证人对第一个问题中贯穿吴英身体的那枪是如何击发的都没有描述,蔡世勇对于自己肩膀枪伤的过程与张寿善、王集成的讲述完全不一致,二人完全没有看到蔡世勇肩膀受伤,那么可以推论必然是有部分事实真相被遮掩了。相信作为一个理智的自然人,对这部分被故意忽略的事实,大家都是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的。

 

(三)胡平当时到底喝得有多醉?

从案发次日十小时后,在胡平身上抽取的血样中仍检出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同时胡平在回派出所途中呕吐一次,到所里后又了两次又喝水上厕所,通常成年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大约为15毫升/小时,因此可以推断胡平在案发时肯定属于严重的醉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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