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动能:1.8 j/cm2。
还记得《战争之王》里的尤里奥洛夫和他手中的AK47吗,原以为军火商都是那样的,飞机、坦克、邮轮来运输机枪、火箭筒等等等等,是那么的遥远的事情,没曾想他们离我们近在咫尺。何朝斌,一个原本买卖玩具的人,转眼间就变成了如尤里奥洛夫一样的人,那些玩具枪也刹时变成了AK47。

这是“公通字【2010】67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单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看起来这么复杂,简单点说就是如果玩具枪的测试后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 j/cm2,那它就不是一把玩具枪了,而是真的。那么1.8 j/cm2的标准是怎么得出的呢?因为,人体裸露的眼睛造成损伤的比动能下限为1.8 j/cm2,也就是这项标准是以保护眼睛为出发点的,和眼保健操是同一目的。
大家也许对相关的具体数值并不清晰,笔者可以稍微提示:皮肤覆盖全身,是作为最好的保护层,弹丸只有穿透皮肤才会造成身体轻伤以上损害,经测试,16 j/cm2的断面比动能是弹丸穿透皮肤的最小值。如我国“五一”式枪口动能为50kg·m(“五一”式最大横截面积为0.456 cm2 ),对应的枪口比动能为1.096×106kg·m/m2=1074.08 j/cm2。
好吧,拿“五一”式做参照物,那么1.8 j/cm2不及其600分之1。换个角度来考虑的话,如果子弹大小、质量不变的话,那么出膛的速度只有原来的25分之1才能有这个动能比。换句话说,速度只有原来的25分之1的“五一”式还能叫“五一”式吗?如果你是军工厂的厂长,军委检查武器装备,发现子弹射出来人都看得见飞行轨迹,就只能伤及眼睛,连皮肤都打不透,你还非说这子弹的比动能是1.8 j/cm2,符合国家对枪支的认定标准。那时你是要被炒鱿鱼呢,还是要被炒鱿鱼呢,还是要被炒鱿鱼呢?
因此,能伤眼睛,是玩具小贩升级为“军火商”的最大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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