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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元:赞成重视律师专业化的律改方案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7-04-21
丁一元:赞成重视律师专业化的律改方案
 
作者: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委会主任,盈科广州刑事部主任,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广东律师学院特聘讲师,点晴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南职务与金融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理事长,“华南虎”刑辩公益集训营创始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2014年ALB《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中国顶级诉讼律师十五佳”,2015年盈科全国首届“十佳刑辩律师”
 
    2017年3月31日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引发了律师界的热烈关注,各种律师微信群都炸开了锅,纷纷表达了各自的担忧,更有敏感的律师发出了“计划经济的遗害”及“官本位思潮遗毒”的预警。
 
    仔细研读《方案》,发现比2015年8月20日陈卫东教书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透露的律改方向,显然有了广泛听取不同意见的改变。估计部分律师先入为主,以为律师制度改革真的要建立等级出庭制度,才会大发牢骚。
 
    早在2015年11月21日,即全国律师改革研讨会后的第7天,我就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作为法律实务界代表进行了《律师改革应去级别化,重视专业化》的主题发言。针对当时单纯以执业年限加学历去评定律师级别并规定在哪级法院出庭的改革消息投了反对票,即使我作为执业27年的老律师,按执业年限可以评为大律师级别,当属利好。但我仍然反对不以市场为导向,不尊重诉讼规律、套用行政管理模式人为划分级别出庭的改革模式。
   
    我当时还建议,首先应该从专业化角度来评定出庭等级,可以先建立刑辩律师的分级出庭制度,而不应不分领域,一概以几项简单的标准来评定律师等级。因为刑事案件关系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正如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对新执业的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可以研究探索分级出庭制度。但是,假如要建立刑辩律师分级出庭制度,进一步评定律师专业水平等级的话,其评价标准除了学历和执业年限外,更应侧重辩护案件的数量和有效业绩。比如:每年办理10件以上刑事案件,累计办理100件以上刑事案件,律师所提出的对定罪量刑有实质影响的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的刑事案件达到30件以上等等。因为优秀的刑辩律师是以其成功辩护为客观标准的,以数据和案例说话才有公信力,否则只能是沽名钓誉而已。
 
    记得我两年前反对划分律师级别出庭时说过,如果以资历论,对青年律师不公平,就像开馒头店必须经过认证,大律师在闹市、高级律师在郊区、初级律师只能在乡下,想吃大眼包子只能跑到乡下去,在市区只有庆丰包子吃,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律师,既限制也伤害了当事人。医院分专科,法院分业务庭,律师为什么不分专业呢?律师必须走专业化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赢得尊重和信任。
 
    如今,《方案》强调结合律师专业领域开展专业水平评价,提高律师专业服务能力的改革创新是值得肯定的。律师的执业能力与其专业知识、法学功底、执业经验、办案效果均环环相扣、息息相关。即使执业时间不长,但只专注某一领域,也会比执业多年的万金油律师专业得多。
 

    广大律师可平心静气地看待《方案》,我的个人体会是,律师必须走专业化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赢得尊重和信任。术业有专攻,我倡议全国的律师都尝试走专业化道路,方向对了就不怕路远。律师改革任重而道远,就像跑马拉松,要坚持不懈、咬牙拼搏才能完成42.195公里的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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