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飞 /撰
“2015年4月16日星期五凌晨1点07分”,我看了看手机,在庭审笔录的最后一页签下了名字和日期。我现在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庭,这是一个很大的法庭,比起一般的影院放映厅都大了不止2倍,俨然就是一个小剧场。作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的被告人蔡某和张某夫妇的律师,丁一元主任和我从今天早上9点钟踏入法庭的第一步起,紧张的辩护就开始了。与检察官的唇枪舌剑是我们刑事部律师的家常便饭,但是这场超过了16小时马拉松庭审还是大大“增加”了我的见识,如同这个案子接受委托的前前后后。
“可是,家属,你为什么不找点请律师呢?”我在心里叹道。
“我们已经请了律师,其中两位是广州的陈律师和许律师,他们是我们的朋友和亲戚,出事一年多来经常去会见,已经往福州40多次了。”蔡小姐是一位年轻的女士,她看着我们,“还有2位是福州的王律师和林律师,他们是福州律协刑委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现在许律师和陈律师因为不是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他们建议我再聘请专业、资深的律师,特意推荐了丁律师”。
由于刑事部丰富的走私案件成功案例、丁主任多年的办案经验、部门成员的默契合作和同行的介绍,我们很快获得了蔡小姐的信任并办理了她父母的委托手续。这时,相关的案件材料也传到了办公桌前。当我打开移动硬盘时,一个总和70G,分列为260多卷的阅卷材料出现在我们面前。必须承认我当时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山海般的材料如果就我一个人看,不仅必须把清明假期全部用在阅卷上,也许就是足不出户,3天时间也未必够用。我们刑事部的集体优势在这时体现出来了。在丁主任的布置下,我和泳斌、巧婷每人分领了部分案卷,并按丁主任提示的重点阅卷,制作阅卷笔录。于是在3天之后,一份详尽的阅卷分析以及相关的鉴定人出庭、证据调取的申请和庭前非法证据排除表就已经打印完毕、装订成册了。
“这是人多力量大啊!”这是我当时看着这些文件是的心声、发至肺腑的心声。
带着这些材料,我们在4月7号飞赴福州,由于准备充分,第一次的会见就卓有成效,并与被告人就辩护方案达成了初步的共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带着第一次会见发掘的问题,继续完善辩护方案,深挖细节,加上团队律师又找到不少蔡某成立水产品公司、货物入境缴纳增值税的发票等有利的证据。带着这些收获,我们再次飞赴福州。
庭审进行得较为顺利,除了前两名被告的陈述略显啰嗦,大概因为紧张,他们的解具不断发出响声。当蔡某被带上法庭时,丁主任提出解除解具的申请,张法官略微犹豫了一下,在丁主任提出最高法的规定后下便让法警解下了蔡某的解具,得益于此,其后的被告人都被解除了解具,黄某在质证和自由辩论阶段可以右手执笔猛戳左手纸张的强烈的肢体动作来质问公诉人,表达态度。除去了解具的蔡某和张某心态更为平顺,与检察官对答如流。虽然庭审较为顺利,但是毕竟人数多,案情复杂,被告人一再地答非所问都被王法官耐心的劝导回来,尤其吴某在回答问题时有气无力也不好多说什么,很快庭审就到了下午5点,这时张法官决定,出于被告押解的原因,尤其是吴某的身体状况,争取庭审在今天结束。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当我走出法院回到酒店时,巴萨和大巴黎的欧冠比赛已经开始了。
在此写下此文记录这次马拉松般的庭审,不知在我今后的律师生涯中还会遇到几次。在此也感谢福州的王律师和林律师2位高水平的资深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在与其合作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再次感谢二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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