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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说法:千万黄金赎人质,绑架还是抢劫?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4-12-04

导读:2013年轰动一时的深圳“黄金大劫案”,明明是绑架,为何成立抢劫罪?两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有何区别?


【案情简介】2013年9月,被告人张景X、赖乙X、赖长X将深圳市人大代表张某绑架,张某在被拘禁的厂房里电话联系筹集到价值近5000万元的金条作为赎金交纳后,毫发无损被释放。案发一个月后,案件成功告破,所有黄金均被追回。2014年11月28日,深圳“黄金大劫案”由深圳中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景X、赖乙X、赖长X构成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


【争议探讨】明明是绑架,为何成立抢劫罪?两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有何区别?


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财产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劫持人大代表索要赎金,从表面判断其更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抢劫罪通常是当场暴力劫取受害者的财物,才可能构成抢劫罪。但一种最新的刑法观点认为如果被告人劫持人质并找人质本人索取财物,还是属于抢劫罪的范畴,只有被告人以人质为要挟向第三方如家属索取财物才构成绑架罪。


显然,法院是采纳了最新的刑法观点,认为其构成抢劫罪,这也导致量刑上对主犯张景X可以判死缓,因为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最高可被判死刑,而绑架罪只要不造成人质死亡最高可判无期,选择定抢劫罪还是绑架罪,决定了张景X被判死缓还是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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