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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由谁垫资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1-07-12

  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如果由于当事人失误造成了交通事故,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该优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这就涉及到医疗费用的问题,治疗肯定是不能等的,费用也不能等,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由谁垫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由谁垫资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即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例如购买消炎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包括为治疗所需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彩超费等。

  4、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例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即患者住院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

  6、其他医疗费用。如进行器官移植的费用,聘请专家会诊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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