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有黑社会,而又不知道及时“脱敏”来面对,那绝对肯定不是好事情。“认识了黑暗,就认识了世界上所有的颜色”,这句话,曾是我用了几年的网络签名。不过,我现在觉得自己看不透黑色的深度与浓度,像是一个色盲者。比如,黑帮、犯罪团伙,只能称为黑帮,不能说是黑社会。
“少来这一套,别跟我装黑社会,我还告诉你,中国就没有黑社会。”这是冯小刚电影《大腕》里,几个黑衣黑衫的人要砸葛优的场子时,他这样大声喝斥的。中国没有黑社会,只存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尽管这样的说法被拿到台面上讲,但是,私下的公民表达与认知,却在为“黑帮”、“黑社会”、“黑恶势力”这些概念进行没完没了的折腾,这本身就是打击涉黑犯罪的一种悲哀。
毕竟,“防黑”与“打黑”,必须靠民主与法治的力量,这一切又必须由公民充分的表达权与监督权来保障。模糊的表达意味着不能准确进行性质界定,也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民意表达,自然也就不利于相关问题的彻底解决了。其实,在国际社会,“黑社会”不是一个敏感词,相关社会问题的研究也取得许多成果,对成熟的黑社会组织还定义为“黑社会恐怖组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