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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艺术品,试试你看懂哪些?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5-05-11

导语:刑事辩护真的是一门艺术,光靠看是不可能懂的,以下十大艺术试过秒懂!

1、会见

会见绝对是技术活儿,通常律师是在侦查阶段便接受委托,除了在家属朋友那里了解一些外围情况外,主要的当然要通过会见本人才能搞清楚来龙去脉,但在有限的会见时间里,如何取得他(她)的信任,撬开嘴巴知无不言;怎么问,问什么;还要技巧地自我保护等等。这都只能意会不能言全,最好能跟着有经验的刑辩律师学习,或者不断地练手。“华南虎”刑辩公益集训营曾以专题的形式分享过会见的技巧,棒棒哒!(据说有律师推荐让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既搞清了案件事实,也避免了被告人翻供的风险。见仁见智,择优采用。)

2、阅卷

  律师不一定要复印全部卷宗,但诸如抓获经过、询问笔录首页、拘留通知书等之类的材料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向,这就要考验律师的经验和水平了,能不能认定自首?成功排非(时间、地点、同步录像等)?(不多说了。。。之前本公众号曾没有保留地奉献过)这些都能使陷入辩护僵局的案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让被告人绝处逢生。值得一提的是,务必做好阅卷摘要、笔记等,把几百页甚至上千卷案卷精简成症结所在的几页纸。还有不能省略的工作,就是寻找相似案例、收集指导案例,启发和拓展办案思路,超实用(不骗你)。

3、调查取证

99%的律师都不敢触碰调查取证这块雷区,虽说指控犯罪是检察院的义务,但如果律师取来反证,往往会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指望申请检察院、法院调查取证是不现实的。成功没有捷径,靠的是智慧和胆量。


4、法律意见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将工作重点提前到法院开庭前,甚至在侦查、批捕前后、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提出法律意见。但是否过早暴露辩方的证据、观点、思路,进而引起控方注意,启动补强证据的程序,进而适得其反,就需要因案而异,权衡清楚了。

5、诉辩交易

刑辩实战中,我国是存在诉辩交易的,但不会直接用这样的字眼,通常在法院,也会提前到检察院。根据律师的辩护经验,大概能把握案件能否有这样的机会,为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请律师大胆提出来。即使不作交易,争取和检察官、法官就案件本身进行意见交流,也会有意外收获哦!

6、庭前会议

大案要案通常安排庭前会议,一言两语说不清,最好有机会参加一下,身临其境。如果当场有其他被告人委托的大律师在场就再好不过了,即使自身提不出什么实质性问题,也趁势搭个顺风车,双得益彰。

7、开庭前会见

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建立在你老板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基础上,辩护方案和思路要和他(她)协商一致,保障其合法权益。开庭前一定要沟通好认罪还是不认罪。。。这是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不能越俎代庖,但律师可以适时作量刑辩护。

8、辩护准备

法庭不是舞台,辩护不是表演,律师赢在法庭靠四个字:认真准备。事已至此,即使结果不尽人意,认真准备过的律师因他的专业、敬业必定获得家属、检察官、法官的尊重。

9、法庭辩论

发问原则:知道有利答案的才问。质证要领:围绕证据三性。法庭辩论:八个字“随机应变,临危不乱”。

10、其他

  艺术这东西,要说的太多,自己挑着看吧:直接辩论刑讯逼供,易引起对立,可换一种方式,将刑讯逼供转化成非法取证、讯问形式的不合法。刑讯逼供,办案人不会承认,只要提供线索并让法官产生合理怀疑就行了。瑕疵证据不一定是非法证据,能够补正的,不予排除。律师要把作为犯罪的刑讯逼供和作为程序违法的刑讯逼供区分开。律师对于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案件,不要被动等待,坚决依法要求取保候审。案件久拖不决,如果被告人仍在羁押中,弊大于利;如果被告人已经取保候审,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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