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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元律师:以非线性思维突破思维定势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0-07-19

 

 

 

 

固定的思维模式容易使案件进入‘‘死胡同’’

求异思维在代理案件时至关重要
该如何‘‘反其道而行之’’并出奇制胜?

 

丁一元律师:以非线性思维突破思维定势

 

 

 

 

《“盈”的秘密——有效辩护的47个制胜思维》
 
是由47位资深律师撰写
北大陈瑞华教授作序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顾永忠教授
北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车浩教授推荐
现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窥探”“盈”的秘密~
 
 

办案的核心技能是思维而不是知识,思维方式运用的娴熟程度直接决定着律师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巧妙运用非线性思维,在处理疑难案件时会收到“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效。

——丁一元   

 

“世纪大案”辛普森案

家喻户晓的橄榄球球星辛普森涉嫌故意杀害其前妻及一名男子一案,曾轰动全美国。检方出示的证据都被辛普森聘请的“梦之队”律师一一化解,最终由于“不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辛普森被判无罪。

 

就刑事案件而言,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头脑中有罪推定思维定势的存在,是导致无罪案件被错误认定有罪的重要主观因素。

 

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更应敢于“反其道而思之”,让思维向对立面方向发展。尤其是一些特殊问题,尝试从结论往回推,倒过来思考,从求解回到已知条件,反过来想或许会使问题简单化。

 

活用亲办案例

丁一元律师在书中通过分享其亲办的经典案例(公安指控三罪,检察院采纳意见撤销一罪,历经多次延长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五次审查起诉及两次改变管辖及七天庭审马拉松),叙述在办案过程中,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运用非线性思维等思维方式,准确分析、判断事实和法律关系,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思维运用

非线性思维并非单一的学术概念,而是一个思维方式的小集合,具有系统辩证思维、发散思维、逆向思维、直觉思维 、灵敏思维等基本形式。

 

首先从整体上透过现象看本质,运用系统辩证思维纵观、分析案件;其次,充分利用发散思维大胆联想和推敲;再者,在案件难以突破情况下可尝试逆向思维反推;最后,在案件毫无进展之时可依靠直觉思维和灵感思维去激发思绪。

 

若要深入且全面吸收精华,探究刑事辩护取得成功的奥秘,还要全面展开阅读该书,感受47名资深律师的经验之谈,收获47个制胜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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