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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开庭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9-01-23

2019年1月22日,中山市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丁一元主任担任被告人陈某辉的辩护律师,参加了庭审。

 

 

案情提要: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陈某远、刘某恒与中山市钟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清(在逃,另案处理)、被告人陈某辉合谋后,被告单位诚某公司将以中山市强某五金塑料有限公司、广州市镐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进口商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下称许可证)交给钟某公司负责联系客户揽货。走私过程中先由实际进口人自行从境外采购废塑料运至中山港码头,再由被告人陈某辉将货物资料及诚某公司许可证提供给负责报关的中山市中某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并以诚某公司名义缴纳进口税费。货物申报进口后,被告人陈某辉联系运输公司安排车辆将货物运至实际进口人。钟某公司在中山港口岸代理废塑料218票,共计14165.21吨

在中山海关缉私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建议对被告人陈某辉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走私固体废物14165.21吨,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接受委托,丁主任便马不停蹄地去会见当事人,在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检察院积极沟通,全盘掌握案情并充分了解当事人及其家属诉求的基础上,借着中山市正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东风,丁主任做出了认罪认罚的建议。在与检察官的接洽过程中得知本案是中山市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也正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丁主任还与经办检察官分享了广州市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程序规定。

 

2018年12月19日,被告人陈某辉在中山市看守所顺利签写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缓刑的建议。

 

 

 

此案七个被告人,在辩护律师的争取下,顺利在年前开完庭,节约了司法资源,不日将宣判。如无意外,结果将与检察院量刑建议相差无几,被告人也能完成回家过年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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