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一元刑事辩护网 > 主任动态

《重庆青年报》:“qiangjian”改“猥亵”:只是为了应付媒体?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3-06-09

 

    来源:2013-05-23 《重庆青年报》【A08 热点】

    “这个判决书,针对控辩双方陈述的解释不多,而基本都是在回应新闻媒体的报道。”轰动一时的南宁副教授马林“精液当偏方治病被判qiangjian案”,终审判决下达后,辩护律师丁一元这样对记者说。

    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存差异

    5月17日下午,南宁中级法院对马林“qiangjian”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马林曾与患者发生性关系,改判强制猥亵妇女罪,刑期也由4年改为3年。

    据二审法院查明,2010年8月,被害人彭某(女)自感身体不适,在男朋友的介绍下,向马林问诊求医。马认为彭某脾虚且患有盆腔炎症,在其开办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内对彭进行了两次治疗。8月25日18时许,马林又在该房内帮彭某按摩治疗。判决书写道,“让彭某躺到其自制的治疗床上后,以给彭某的阴部按摩治疗为由,欺骗彭某并强行将其精液放进彭某的阴道内,强行对被害人彭某实施猥亵。经DNA检验,从被害人彭某的阴道分泌物中检出马林的精斑。”

    而本报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对上述事实,是另一种描述。一审法院查明,2010年8月,被害人彭某(女)自感身体不适,在男朋友的介绍下,向马林问诊求医。马认为彭某脾虚且患有盆腔炎症,在其开办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内对彭进行了两次治疗。8月25日18时许,马林又在该房内帮彭某按摩治疗。判决书写道,“(马)使彭某躺到一自制的按摩床上后,以给彭阴部施以治疗手段为蒙蔽,欺骗彭的信任后,与彭性交一次。事后,彭即当场质问马是否对其实施奸淫,并于当晚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检验,被害人阴道分泌物检出马林精斑。”

    两次判决显著不同的是,一审判决认定马林与彭发生过性关系,二审则认定是“强行将精液放入彭的阴道内”。  

    强行发生性关系好理解,为何要“强行放入精液”?据此前报道,马林是中医爱好者,认为“人体精液可以有效治疗妇科疾病”,并为此申请课题立项。研究过程中,他取自己的精液消毒、提纯,配以消炎药物,曾用于给他人治疗皮肤摔伤,月经不调肚子疼的妇科问题等,发现对于伤痕愈合有奇效,对妇科问题也有疗效。对于彭某,他如法炮制,希望再奏奇效,不料彭某认为遭到qiangjian并报案。

    号称“史上最难定案”

    马林此举,属qiangjian罪,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抑或无罪?从公检法对该案定性所走过的历程,颇具争议。

    据案卷材料,2010年8月26日,马林因涉嫌qiangjian罪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公安局报“qiangjian罪”送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卷给公安局,不予批捕。公安局换了个罪名“强制猥亵罪”,再次报送检察院,检察院还是认为不构成犯罪,再次退卷。
    然而,2011年3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决定批捕马林,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该院随后以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罪名未被一审法院采纳。去年7月,青秀区法院一审以qiangjian罪,判处马林有期徒刑4年。当时法院认为,马林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欺骗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构成qiangjian罪。
    在媒体报道本案后,司法界争论不已,有认为构成犯罪,有认为纯属无辜。认为构成犯罪的,罪名又出现了qiangjian、猥亵、非法行医等。
    在广州,针对本案还举行了一个有上百人参加的法律专家研讨会。法律专家们联名给出的意见书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判qiangjian罪不能成立,马林无罪,应当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
有网友戏言,此案看似十分简单,却从2010年立案到2013年下判决,历时三年,成了“史上最难定案”的qiangjian案。


    法官被指当医生,判决书被指应付媒体

    二审判决中,法官对马林的用药也进行了审查。马林是将精液用酒精消毒后,混合红霉素、去炎松软膏放入彭某阴道内。判决书认为“人精(即精液)治疗妇科疾病没有任何医学依据”,进而判定,“酒精是外用药,是不能涂到被害人阴道内的,如使用则会致被害人患化学性阴道炎;红霉素属于外用普通消炎药膏,一般也不使用于妇女的阴道内;去炎松属于普通的外用消炎药膏,对皮肤瘙痒有疗效,对治疗妇科疾病毫无用处”。
记者看到,上述认定,法官没有引述来源或者依据。
    经记者查证:“红霉素”与青霉素近似,具有杀菌消炎作用,可用于支原体,衣原体的治疗;“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女当事人提供给公安的病例有霉菌性阴道炎,盆腔积液(盆腔炎)。这两种药适用于彭某病情。

    “终审判决书上,法官的角色错位,完全把自己当成医疗专家,审查了一系列医学问题。这些问题都不是针对本案的案情,而只是为了回应新闻媒体的关注。因为前期,很多媒体都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报道。”马林的辩护律师丁一元说,“马林家属也对此非常不满,准备继续申诉。”在丁一元看来,即使现在精液没有药效,也不等于以后没有,而马林的偏方,本身就在探索过程中,还和另一位教授在申报这方面课题,“科学有一个发展过程,凭什么判断一个不成熟的东西就不能治疗?”

    据了解,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的一个核心要素,是犯罪实施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寻求性的满足和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马林是否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性满足”而将精液放入彭某阴道,法院判决书对此没有着墨,而仅仅强调马林“强行放入”。

    丁一元律师认为,马林不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马林此举目的是为了给患者治妇科病,患者也理解。马林在用木制仪器向阴道送药过程中,患者误以为是马林用自己性器官进入,因此控告其构成qiangjian。现在二审法院的判决,跟当事人控诉的内容不一,患者彭某并未控告马林“放入精液”的行为。

    文/本报记者 胡芷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