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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亲办十大网络案件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0-04-28

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亲办的八类十大经典案例(节选)

之十大网络案件

关键词: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电商

1.【电商平台】香港人赵某魁和谢某华,涉嫌在京东商城销售日本等地进口“政策性假药”,涉案金额约1000多万元,新法出台前后,多次和检法两家交换意见并用自媒体发文呼吁无罪,最终法院裁定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两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无罪获释。【(2019)湘1002刑初286号】

2.【期货交易】李某,湖南澳鑫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会员单位安徽创某诚商贸有限公司的创办人,被控变相期货交易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诈骗罪无罪,仅按非法经营罪处理。【(2019)粤刑初599号】

3.【网络赌博】第一被告人邹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全案涉案金额亿元,为贵州省公安厅督办特大网络赌博案,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认定立功情节,轻判三年八个月。【(2019)黔0103刑初498号】

4.【电信诈骗】王某,涉嫌利用直播间、现货交易平台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1600余万,涉案人数78人,一审认定诈骗罪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9)吉421刑初73号】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刘某某等55人,被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建微信群出卖给下家实施电信诈骗,构成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担任第一被告辩护律师,辩护意见只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江检诉刑诉(2020)55号】

6.【平台集资】杭州龙某电商公司老板丁某,被指控涉嫌利用网络平台投单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15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7)浙 01刑初 39号】

7.【现货交易】指控主犯黄某某,涉嫌利用买卖原油现货交易,诈骗获利1050余万元,新昌检察院量刑建议12年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经辩护成功改变定性,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6年,二审驳回检察院抗诉。【(2017)浙06刑终410号】

8.【电信诈骗】谢某某,涉嫌利用电话复购方式出售“英国卫裤”和保健品诈骗,全案起诉110人,第一被告人谢某锐一审判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2年。【(2017)粤0106刑初1084号】

9.【破坏计算机信息】陈某友,涉嫌指使公司员工从网上购买明珠卡里程积分,侵入南航官网兑换里程出售机票获利80余万元,经辩护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1年1个月,刑期仅比从犯多1个月。【(2014)穗云法刑初字第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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