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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主体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0-05-09

  在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中,并不是只有个人犯罪的,还会存在单位犯罪这一犯罪主体的存在的,而单位犯罪的主体形式是较多的,因此对其就需要进行认定,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单位犯罪主体的形式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单位犯罪主体的形式有哪些

  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单位,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例如一个国家机关或者一个企业,因其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构成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30条之规定,单位犯罪这一概念中的单位,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也就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的形式有哪些

二、单位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规定。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三、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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