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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2-04-19

  有些食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准进出口的,因此一旦违反规定进出口的,就是会涉及相关的走私犯罪的,要对其进行处罚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根据《刑法》第154条的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二、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走私罪构成要件

  1、客体

  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对象

  走私罪的对象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表现形式

  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

  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逃汇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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