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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有哪些不同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0-12-18

  刑事犯罪有很多种,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这些都称为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刑事犯罪下面的一个体系,我们虽然知道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具体有哪些区别说不清楚,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有哪些不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有哪些不同

  刑事犯罪是一种统称,即但凡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都可称之为刑事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等。而经济犯罪是所有刑事犯罪下面的一个体系,经济犯罪里含有很多种罪名,例如合同诈骗等等,这些都是经济犯罪。在看守所里,一般不会专门分别关押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不同。

  1、立案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管辖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济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处罚力度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通常在判处徒刑的同时会并处罚金

  4、犯罪主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主体;经济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职位的自然人作为主体。

  5、犯罪客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客体较为广泛,可以是财物、人身权等;而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公共财产

  6、两者性质不同,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及图利性。

二、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3、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三、经济犯罪侦查程序

  1、一周内受理案件,也就是初查;受案后一个月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会上网追逃,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的初始期限是三日,根据侦查情况最多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期,七日后必须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批准后逮捕期是一个月,到期可向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到期后可向再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如有需要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无限期延长;

  4、最后的步骤就是提请起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公诉至法院,检察院公诉的审查期是一个半月!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检察院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手段,如果退回补充侦查以后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个月,共可以退回两次!

  5、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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