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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的犯罪罪名主要有哪些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1-08-15

  导读:国家明令禁止的黄、赌、毒等犯罪活动当中基本上都有黑恶势力,那些黑恶势力解决矛盾的办法也特别的简单,看不惯谁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主要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卖淫罪,还有部分毒品犯罪的这些案例当中都有黑恶势力在背后撑腰。每一种不同的犯罪罪名在量刑的时候参考的依据也都是不一样的。

  一、黑恶势力的犯罪罪名主要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于黑恶势力判刑多少年可以知道是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二、黑势力的相关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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