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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长明

段长明

律师职务 : 刑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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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刑辩营讲师  

南方刑事网创始人

以案论辩大讲堂讲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就读于中国南方法学翘楚——湘潭大学,2005年毕业并取得司法资格后即从事律师行业。从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取保候审、无罪、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的成功案例,在业界素有“刑辩新势力”之誉,其办理的许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社会焦点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报道。如钟某新黑社会案(80人)、郭某辉黑社会案(44人)、黎某联黑社会案(34人)、邓某武团队盗窃案(24人)、刘某临团队制造毒品案(20人,制毒近1000公斤)、余某贩卖毒品案、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龙炎案)、马某眉放火案(杨希抗强拆案)、淡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杜高案)、曹某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余某贪污受贿案、孙某东强奸案等。

 

工作严谨细致、作风稳健、行事低调、注重实效、专业素养精湛、经验丰富、擅于多重、全局思维,勤于攻克重大疑难、复杂刑辩案件,尤其精于暴力涉黑案件刑事辩护,其办理的案件多以强奸、毒品、黑社会犯罪为主。现为广州盈科刑事部资深律师,“华南虎”刑辩营、“以案论辩”大讲堂讲师,南方刑事创始人、首席律师,并连续获得律所“优秀律师”称号和元勋奖。

 

部分成功案例

 

【无罪判决(含罪名不成立)】

1.广州2012年三大两件十大案件之一“杜高”假冒注册商标二审一案,一审判决有罪,二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后越秀区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2.孙某东涉嫌强奸案,从化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强奸罪罪名不成立。

 

【取保候审】

1.谢某林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江门市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批准逮捕,江门海关予以取保候审。

2.谢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3.叶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广州海关2013年开始查处、6人被通缉、2人被刑拘、涉嫌偷逃税额375万,广州海关顺德缉私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4.余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5.主谋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撤销案件】

1.张某杠涉嫌强奸罪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

2.段某军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区分局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

3.杨某兵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番禺区公安分局采纳无罪辩护意见,无罪释放。

4.韩某新涉嫌诈骗罪案,天河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撤销案件。

5.曾某明涉嫌诈骗罪案,白云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撤销案件。

6.张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越秀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取保候审,后被撤销案件。

7.邹某平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白云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撤销案件。

8.杨某文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撤销案件。

 

【不起诉】

1.尹某泉涉嫌强奸案,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卢某贞涉嫌诈骗案,中山市第一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无罪判决(含罪名不成立)】

1.广州2012年三打两建十大案件之一“杜高”假冒注册商标二审一案,一审判决有罪,二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后越秀区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2.孙某东涉嫌强奸案,从化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强奸罪罪名不成立。

 

【二审改判】

1.严某俊涉嫌诈骗罪上诉一案,广州市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2.刘某临涉嫌制造毒品共近1吨二审案,上诉翻供成功改判。

3.余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贩卖毒品罪不成立。

 

【缓刑、拘役】

1.周某明涉嫌盗窃案,越秀区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决缓刑。

2.陈某明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荔湾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3.陈某梅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广州市中级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4.刘某文涉嫌抢劫罪案,白云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5.邹某娇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案,白云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五个月拘役。

 

【重罪轻判】

1.黎某相约自杀案,荔湾区法院最终判刑仅四年六个月。

2.郭某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持枪)一案,该案是广州市2012年严打十大黑案之首,被告人多达44个,海珠区法院对郭某辉判决合并量刑一年三个月。

3.劳某雄涉嫌强奸罪一案,海珠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刑一年。

4.蔡某红涉嫌强迫卖淫罪案,白云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刑二年。

5.曾某沅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天河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刑六个月。

6.吴某弟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佛山市中级法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从犯,在判决两名同案犯死刑、无期徒刑的情况下对吴某弟量刑仅15年。

7.余某涉嫌贪污罪案,韶关市武江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