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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元律师团队办理的贩卖毒品案不予起诉,当事人送来锦旗致谢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9-04-04

      2019年1月,丁一元主任带领王有华、王敏律师办理的杨旭煌涉嫌贩卖毒品案,本案经过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2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经过团队认真负责、真诚沟通的辛勤付出,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释放后,杨春荣、杨旭煌父子二人特意从江门送来锦旗“法律卫士、维权标兵”,点赞三位律师专业敬业的工作精神,感谢丁一元律师团队的辛苦付出。

 

【团队介绍】

    丁一元律师团队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带领的核心团队。2010年成立至今,已坚持专业化长达9年时间。在盈科中国区董事、全球总部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的带领下,团队不断发展壮大,汇集了富有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的刑事辩护精英,组成了响誉华南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团队现已有成员9人,均从全国优秀院校毕业,如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其中前公诉人、前法官2人,刑法硕士3人,法律硕士2人,法学学士4人。

 

【部分成功案例】

1.  【无罪】深圳必爱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肖明涉嫌职务侵占190万元,深圳宝安法院三次开庭后,认定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释放,深圳市检察院不支持抗诉((2014)深宝法刑初字第3220号)。

2.  【无罪】广州市工商联部长黄志钢贪污案,两次判决15年,广东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宣告无罪((1998)穗中法刑经重字第3号)。

3.  【无罪】全国首例数量最大的熊少华涉嫌运输毒品2500公斤判决无罪((2003)穗中法刑一初字第254号)。

4.  【无罪】广铁集团原总经理、全铁路“火车头奖章”获得者孙长松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罪、受贿500万元,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三次开庭,认定不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罪,指控受贿500万元也只认定100万元,法定刑从有期徒刑十年大幅度降低为五年((2018)粤7101刑初20号)。检察院不服非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罪无罪判决,提起抗诉;被告人不服受贿罪有罪判决,提起上诉。

5.  【死刑改判】刘展光贩卖、制造毒品案,惠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代理二审广东省高院改判死缓((2015)粤高法少刑终字第53号)。

6.  【死刑改判】余和林制造毒品案,云浮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代理二审广东省高院改判死缓((2009)粤高法刑四终字第360号)。

7.  【死刑改判】李锦梁制、贩毒案一审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代理上诉发回重审后,重审改判死缓((2012)穗中法刑一重字第8号)。

8.  【死刑改判】一审深圳中院判处死刑的王阳色诱抢劫案,担任二审辩护人,改判死缓((2004)粤高法刑二终字第591号)。

9.  【死刑改判】二审广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赵冠斌故意杀人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不予核准死刑((2017)最高法刑核27052917号)。

10.      【死刑改判】邝灿棠故意杀人案,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缓,二审广东省高院改判无期徒刑((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187号)。

11.      【死刑改判】广东揭东县洪爱明砍伤他人,被害人在躲避其追杀过程中溺水身亡,揭阳中院一审判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审经辩护改判15年((2012)粤高法刑三终字第388号)。

12.      【免于刑事处罚】大学生庞胜斌误入传销窝点逃跑时被殴,反抗中捅死一人,被判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2011)东一法刑初字第1488号)。

13.      【缓刑】国务院督办的,广东英德“8.27”特大爆炸案,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派出所副所长丘远征被控滥用职权罪,最终判处缓刑3年((2013)清连法刑初字第48号)。

14.      【缓刑】广州某巴士公司经理周某被控受贿44万元,辩护人大胆调查控方证人,推翻其中一笔十万元贿赂款,同时通过对涉案单位背景的调查,又将受贿主体由国有企业指派的人员改变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最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3)天穗法刑初字第876号)。

15.      【缓刑】广州市机械设计研究所所长丁某祥贪污、受贿案数罪并罚判处缓刑((2002)东法刑初字第143)。

16.      【缓刑】广州市某房地产法定代表人董某涉嫌行贿案,最初指控为个人行贿5人,金额50余万,后经调查取证,检院和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将董某的行为认定为单位行贿并认定自首,最后判处缓刑3年((2013)穗番法刑初字第1615号)。

17.      【缓刑】刘某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指控涉案金额70多万元,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将涉案金额降低至18余万元,最终判处缓刑3年((2014)穗增法知刑初字第17号)。

18.      【免予刑事处罚】广州白云区某国土所长张某松滥用职权案,免予刑事处罚((2013)穗云法刑初字第285号)。

19.      【缓刑】广东顺德新林贸易有限公司麦某健走私柚木案,偷逃税额达一千一百万,广州中院判处3年缓刑4年((2013)穗中法刑二初字第97号)。

20.      【成功保命】全国首例数量最大的香港人吴志聪走私毒品安眠酮4.23吨,判处无期徒刑((2004)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33号)。

21.      【缓刑】增城市惠登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人高盛华、陈华辉由个人走私改定性为单位走私,并认定自首判处缓刑等((2005)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32号)。

22.      【重罪减轻】何朝斌被控走私武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经辩护打掉走私武器罪,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定罪,轻判四年((2014)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1号)。

23.      【重罪减轻】案惊中央,公安部督办的香港人贺瑞诚、澳门人陈云瑞特大诈骗案由重刑分别改判为5年和3年((2003)粤高法刑二终字第418号)。

24.      【重罪减轻】公安部督办、清远有史以来数量最大40吨、人数最多17人的钟某富等人制造毒品、买卖制毒物品案(两罪),最终一审判处买卖制毒物品罪(一罪), 在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刑期轻判6年6个月((2014)清中法刑一初字第26号)。

25.      【二审改判】广州中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4230克海洛因)判处无期徒刑的梁桂生上诉案,二审成功改判为窝藏毒品,改判十年有期徒刑((2001)粤高法刑经终字第89号)。

26.      【二审改判】广州中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的陈国明上诉案,二审成功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93号)。

27.      【二审改判】广州雅居乐集团剑桥郡项目前策划部胡文耕职务侵占上诉案,一审判决八年有期徒刑,二审成功改判五年有期徒刑,减刑三年((2018)粤01刑终694号)。

28.      【检察院不起诉】廖某松涉嫌包庇窝藏,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惠市检刑不诉字(2005)7号)。

29.      【检察院撤回起诉】戈勇华涉嫌“伪基站”非法经营,委托律师后一个月内成功取保候审,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2015)深福法刑初字第155号)。

30.      【取保候审】罗贤贵和黎小莉涉嫌制造毒品罪二案,均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无罪释放(穗公越刑保字(2005)383号)。

31.      【取保候审】关立柱等7人涉黑案,委托后在黄金37天内全部成功取保候审。

32.      【不予批捕】刘某燕销售假药案,先成功取保候审,后公安撤销案件。

33.      【不起诉】从化祁柳君涉嫌敲诈勒索罪,递交不起诉意见书,经检察院批捕后,为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

34.      【不起诉】中山兴业银行邓仲玮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过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听取辩护人法律意见,不予起诉(中检一区刑不诉[2018]60号)。

35.      【成功排非,驳回抗诉】原油交易代理商黄家存等人被控诈骗罪,在检察院建议量刑12年有期徒刑的压力下,一审成功辩护排除诱供、逼供等非法证据,打掉诈骗罪名,变更轻罪非法经营,判处有期徒刑6年。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抗诉,二审继续接受委托提供有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驳回抗诉((2017)浙06刑终410号)。

36.      【发回重审】英德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受贿罪,二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积极申请开庭审理,并亲自调查取证,虽然一审数罪并罚二十年,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法律意见观点,裁定发回重审((2017)粤18刑终266号)。

37.  【轻判】广西某建筑公司黄弦冬单位行贿2170万元,轻判二年八个月((2016)桂0403刑初157号)。

38.  【轻判】南沙区正局级官员段险峰指控受贿275万,轻判四年((2017)粤20刑初31号)。

39.  【轻判】企业高管高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案,成功打掉职务侵占罪((2016)粤01刑终2023号)。

40.  【轻判】广州某国企董事长严海啸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轻判五年六个月,其中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于刑事处罚((2017)粤01刑初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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